在我的印象里,小学阶段的我很爱看书。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学四五年级时,我在书桌上摊开一本《城南旧事》,津津有味地看着,也不管天色有多晚,依旧坚持着“万家灯火我独明”的热忱。现在,依然站立在我书柜里的那本《城南旧事》,当时不知被我翻阅了多少遍,陪伴了我多少个日日夜夜。
说来惭愧,也许是因为互联网的普及,自打上初中以来我就很少看书,看的也只是短篇幅的文章。那些“长篇大论”之作,我真的读不下去。上了高中,高一的第一节语文课,老师就让我们在一张纸上写下各自看过的书。面对小小的一张纸,我很快写了几个书名,却可怜得连小纸张的三分之一都没写到。我扭头看同桌,那张纸都填不下她看过的书。我当时就被震住了,盯着那张纸,心敬之情油然而生。那一刻,我就打算了,高中一定要博览群书。
可恶啊,我在高一的时候并没有做到,宁愿坐着发呆也不拿书,宁愿和朋友在操场散步也不拿书,宁愿在纸上画小人儿也不拿书。这让我想到了《祝福》里的一句话:“我真傻,真的……”我真傻!高一分班前,看着同桌周同学日复一日地看书,那时我还真不明白书到底有什么魔力竟狠狠地抓住了她。我也没多问,就在旁边看着,她则静静地读着。
高一分科分班后,我来到了书香气浓厚的文科班,爱看书的人更多了,我依旧无动于衷。我的舍友在讨论书,我的同桌在静静看书,看了好多。我看着她桌上的书名一天一天地换着名字,也依旧无动于衷,依旧是原来的那个问题“书真的有那么好看吗?”
“真的有那么好看。”终于有人回答了我的问题,那个人就是我。
高一暑假结束前,学校组织了自习周,我报名了。那两周我们自主完成作业,自己学习。我挨着何同学坐。在写作业之余,何同学喜欢看看书。不只是她,很多人都在看书。我扭头看她,她看的那本书名很有趣,书也不厚。我借来看看,半个下午就看完了。挺有意思的,夸赞之余,我想到之前留在教室的那本《悲惨世界》,不知道哪来的雅兴,我爬上六楼把书拿下来, 趁着还算悠哉的时光,读了起来。
或许这便是我和书的一眼万年,我沦陷了,冉·阿让的故事牵动着我的心,我的心伴随着文字律动着。他大声怒斥一个无辜小男孩的时候,我生气;当我发现他是马兰德市长时,我敬佩;他收养柯赛特时,我感动……我深深地记得,读完《悲惨世界》的那个下午,我去食堂吃饭时,脑子里不再充斥一天的琐事。我在思考,思考冉·阿让带给我的一切;我在体会,体会主人公所体会的;我在寻找,寻找到了很多年前坐在窗前读《城南旧事》的我。真好,我找到了。
后来听同学们谈论《明朝那些事儿》,我想起初中历史老师说过这部书幽默有趣,写出了大明风华。我那时并没在意,今此听同学一说,我便很想瞧瞧它的庐山真面目。晚上打电话给妈妈,让她帮我买。当她听到我的这番话时,她没有当回事,昔日不捧着书的人怎么有如此雅兴?但是经过我三番五次的确认,她才反应过来。等我回到家,我的桌上已经有三本《明朝那些事儿》。
捧起新书,就像捧起心往的传说。前前后后打量一番后,我就坐着开始读了。没想到,真的名不虚传,历史书上一笔带过的,枯燥无味的人物,在这里活了过来,他们展现了一副我没有见过的模样。没过几天,我读完了前三本。朱元璋,朱棣,朱瞻基,朱祁镇……的故事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不断闪现。好巧不巧,高二的一节历史课,正好谈到明朝,我兴趣盎然,津津有味地听着。老师拓展的明朝人物我都知道!这种可以思想互动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。也许这就是书如春雨,“润物细无声”吧。
又是好巧!这周五我搭乘公交车回家,半道上来一位小弟弟,大概三四年级的样子。他抱着两本书走上车。人挺多的,他站在我前面。他抱的书好眼熟,我仔细一看,是《明朝那些事儿》。我震惊了,又惭愧住了。他多么棒呀!小小年纪就捧着这本书看了。我真后悔,怎么到了现在才发现“书中自有黄金屋”。
晚上,我再次拿起书。漆黑的夜空下,桌前橘色的暖光洒在书上,书中的字和我幸福地挨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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